朱凱廸續談民主自決 批中央欲加之罪何患無辭
社會
發布時間: 2016/11/08 14:18
最後更新: 2016/11/08 14:19
全國人大常委會就《基本法》第104條釋法,亦是回歸以來第五度釋法,指宣誓要真誠及莊嚴,否則監誓人須裁定宣誓無效,亦不允重新宣誓;人大副秘書長李飛更指主張民族自決本質上也是港獨。在誓詞後加上其他字眼的立法會議員朱凱廸今日被問及會否擔心被追究時稱,他不怕失去議員資格,並批評中央欲加之罪何患無辭,斥內地政府借宣誓事件將人治帶到香港,即使自己被取消議員資格,人治仍會繼續在香港發生。
一直提倡「民主自決」的朱凱廸又表示,不會迴避談論「民主自決」,反而應該借機會說清楚甚麼是「民主自決」,又認為「民主自決」與「民族自決」有不同的理解。他又稱,港人在土地、環境及公帑分配及使用問題上被動,認為港人在不同層次上取回決定城市前途的權力非常重要。他並指,港人要取回根本的權力,就要思考基本法中不合理的條文,並推動廢除有關條文。
議員姚松炎亦表示,人大釋法本身不符合基本法第158條的相關規定,而香港的行政及司法機關都需要審視釋法後的新法律解釋,現階段自己未收到進一步資訊,故不需要回應會否被取消議員資格的問題。